校內特別考試安排:

原則:

希望能給予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SEN)與其他學生一樣的機會,讓他們能展現自己的能力。如果因為缺損而限制了SEN學生在考試中的表現,學校便須為他們提供特別考試安排,確保他們能夠公平地評估,同時也不會對其他考生造成不公。

需要注意的是,公開考試和校內考試的目的和性質不盡相同。

公開考試是透過公平、具信度及效度的考試,評估學生的學術水平。因此需要嚴格遵從教育局的指引。(稍後,會再詳細講解有關安排)

而校內考試的目的則是為維持學生的學習動機,或評估他們在經過課程調整後的學習進度,所以特別安排可以與公開考試有所不同。

即是,校內考試可因應個別學生的特殊情況,提供一些未必適用於公開考試的特別安排。

家長需要相信學校,並與學校進行溝通,這樣學校才能夠敢於為學生提供調適。

家長需要向學校了解這些調適是否適用於公開考試。如果提供的特別安排並不適用於公開考試、全港性系統評估或呈分試,家長和學生必須清楚,並在學生參加這公開考試前,逐步使校內考試的調適方式接近公開考試的安排,讓學生逐步適應未來公開考試的安排。

評估調適包

  1. 延長考試時間:
    • 一般筆試可延長25%的時間
    • 口試考試可給予有閱讀/寫作困難的學生更長的閱讀時間閱讀文字資料,或給予有溝通障礙的學生更長的回答時間。
    • 聆聽考試,安排較長及/或較多的停頓時段。
  2. 作答形式的特別安排:
    • 容許學生隔行書寫答案,
    • 使用行距較寬或方格較大的答題紙,
    • 或在試卷上直接圈選或填寫答案。對於小學生,可以容許他們以其他方式顯示答案,例如在「重組句子」部分,可以用數字顯示詞組的次序,而不需要完整抄寫整句。
  3. 試卷的特別編排:
    • 可以將整份試卷放大印製,
    • 或使用一般試卷大小的紙張將試卷的字體放大。
    • 印製單面試卷。
    • 也可以容許學生在應試時拆開試卷的釘裝。
    • 或使用便於學生閱讀的顏色紙(如象牙色)印製試卷。
    • 此外,也可以容許學生將試卷放入橙色大件夾內閱讀,
    • 或使用點字/電子版本試卷。
  4. 讀卷/使用電腦讀屏器(screen reader)/查問字詞讀
    • 在不影響評估目的和內容的原則下,為經評估為有讀寫困難,而在讀字方面有 嚴重困難的學生,及因失明 /嚴重低視能 /腦損傷而不能以其他方式閱卷的學 生,提供以下安排:
    • 允許學生使用電腦閱讀器進行考試。
    • 安排教師或教學助理為學生閱讀試題。
    • 允許學生向監考教師查詢試題上的字詞發音。
  5. 其他輔助工具和安排:
    • 使用點字打字機、放大鏡、點字顯示器等(視覺障礙學生需要時)。
    • 使用助聽器或輔助聽覺設備(聽覺障礙學生需要時)。
    • 使用電腦輸入法回答問題(視覺障礙、肢體殘障或嚴重運動協調障礙的學生需要時)。
    • 使用語音轉換文字軟體回答問題(有閱寫困難且在默寫和寫作方面有嚴重困難的學生需要時)。
  6. 試場內的額外協助和特殊安排:
    • 在不抵觸評估準則的情況下,因應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而給予協助,
    • 特殊的座位安排。
    • 透過動作、語言或提示卡提醒學生專注作答。
    • 口頭重複指示。
    • 學校可以安排有自閉症的學生與熟悉的同學或非考生一起進行小組討論,以應對其溝通或固執行為對自己或其他同學在小組討論中的表現產生的影響。
    • 特別安排小組討論:教師平時需留意學生與哪些同學比較熟悉、友善且樂意幫助他人,以尋找合適的同儕。
    • 如果學生的行為影響了小組討論中其他同學的表現,可以考慮另外安排同儕以非考生身份參與小組討論。
  7. 縮減版試卷:
    • 如果肢體殘障或視覺障礙學生需要在同一天應考9小時或以上的試卷(包括延長的考試時間),學生可以選擇應考縮減版試卷(大約為普通版試卷的50%內容),以取代延長作答時間。
    • 縮減版試卷的難易度應與普通版試卷相同。

以上安排和輔助措施旨在根據學生的特殊教育需求提供協助,同時確保考試的公平性和評估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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